9月10日,各家媒体都在争相报道东风日产汽车垄断案的事件。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对东风日产汽车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对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罚款1.233亿元,对广州地区17家经销商罚款1912万元。
东风日产被处罚的理由是:2012年至2014年7月,东风日产通过下发商务规定、价格管理办法、考核制度等方式,严格限定广东省内经销商整车销售的网上、电话和营业厅报价以及最终成交价,并于2013年对违反价格管控措施的广州经销商进行处罚。东风日产与其广东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汽车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对经销商处罚的理由是:自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广州区域经销商在东风日产广州地区协力会组织下,多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相关车型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从相关的案情分析,多家经销商达成固定车型价格的垄断协议,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因此,人们对此处罚应该拍手称快。
但是,对于东风日产的处罚,却可以从更多的角度去解读。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处罚东风日产同样有法有据。因为,按照国家《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从这个角度来看,东风日产被处罚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其实,东风日产的垄断案并非个案,许多地区或者许多厂商都可能存在类似的垄断行为。不过,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东风日产固定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产品的价格是否对消费者有利。
之所以要问这样一个问题,是因为,国家法律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汽车生产企业固定市场终端销售价格是否有利消费者,和市场大的增长背景有密切的关系。
2014年之前的中国汽车市场是一个什么状况呢?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12年,中国销售汽车1930.64万辆,同比增长4.3%。
2013年,销售汽车2198.41万辆,同比增长13.87%。
2014年,销售汽车2349万辆,同比增长6.9%。2014年上半年,汽车销量达到1168.35万辆,同比增长8.36%。
如果把时间再往前追溯,中国汽车市场的增长率还更高。
在一个增长速度比较快,甚至非常快的时间周期内,汽车市场的供求关系是一个什么情况呢?供不应求的状态。
供不应求的市场状况一般会出现什么情况?加价销售!其实,加价销售汽车在中国汽车市场一直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违法现象,但是消费者如飞蛾扑火,甚至还越贵越买。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种加价售车的情况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比如,2014年5月,曾经有媒体报道称,东风日产某专营店有少量奇骏现车,白色现车为主,价格方面仍旧需加价1万元。
加价售车有些被称为汽车企业的饥饿营销,但是却不能排除有些经销商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故意提高售价,赚取高额利益。
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汽车整车企业对经销商实施价格控制,反而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一种客观上的保护。如果没有价格的严格控制,经销商是否会更加毫无节制地提高市场价格呢?
中国的钢材市场、水泥市场在上个世纪一度火热的时期,价格上涨到离谱,就是一个例证。
就东风日产的个案来看,有关部门没有公布东风日产对经销商是限定了最高售价还是限定了最低售价,或者直接固定了市场销售价格。不过从”严格限定“的用词来看,应该是固定市场销售价格。
从东风日产的本身角度来看,东风日产应该不是考虑的消费者的利益应该受到价格上涨的损害,东风日产更多的应该是考虑到自己在全国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
但是,不管如何,在市场高速增长,价格受到需求的强力支撑有上涨动力的时候,汽车生产企业方面固定价格的做法,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免受了价格乱涨价的痛苦。
不过,话又说回来。东风日产今天被有关部门处以反垄断的罚款,却又是消费者的福音。因为,今天的中国汽车市场已经完全进入微增长时期,甚至在某些阶段还呈现负增长。供求关系的逆转,使得市场价格有下跌的动力。如果这个时候,汽车生产企业仍然控制经销商终端销售价格的话,那么消费者就是直接的受害者。